问题 | 梅毒什么程度拿不了结婚证 |
释义 | 梅毒若在传染期,不建议结婚,若已经确认治愈,则可以结婚。结婚后如果有梅毒症状,也可以领结婚证。梅毒婚检的目的并不是为了不让人领到结婚证,而是为了更好的优生优育,提醒病人要及时治疗,以免传染给下一代或性伴侣。 在结婚检查的时候发现了梅毒,应该到医院的皮肤性病科进行治疗,一般要用青霉素类药物进行治疗,同时要进行性伴侣筛查。调节心态,避免消极情绪,保持心情舒畅。 《婚姻法》第七条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禁止结婚。而哪些是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姻法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实践中可借鉴《母婴保健法》第八条、第九条及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来判断,其中指定传染病是指《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当然,婚前医学检查并非强制性的,且前述指定传染病也只有在传染期内被要求暂缓结婚。不过为了自身、配偶和下一代的健康,梅毒患者建议先确定已经治愈再进行结婚。 婚检有以下情况的不适合拿结婚证: 1、夫妻双方是近亲,有血缘关系的,不适合领结婚证; 2、生殖器官畸形,未经过治疗的,建议治好后领证; 3、患有心脏、肝脏、肾脏等重要器官重大疾病的,建议治疗后领结婚证; 4、患有重大精神疾病的,建议治好,两年内没有复发的才建议领结婚证; 5、患有乙肝、艾滋、梅毒等传播性疾病人在隔离期内的,建议暂缓结婚; 6、男女双方均有有家族遗传病史,如白化病,软骨病,癫痫病等的,也不适合结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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