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才能确定是否处于合伙关系? |
释义 | 当事人间是否有合伙协议,法官应从以下三方面加以判断: (1)当事人间有无书面合伙协议。 书面合伙协议是当事人间合伙关系的直接证据,书面合伙协议应对合伙人的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作出规定,合伙人在协议上签字合伙即告成立,不以合伙人是否已出资为成立条件。如果当事人在书面协议中约定立刻出资多少钱,合伙作什么生意,但又约定一方负责日常经营,在合伙期满后负责经营的一方返还另一方的出资并支付利息。显然,这种书面协议仅具有合伙之名,实质为一种借贷关系。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无该合伙组织的登记。 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登记的,反映出为合伙组织实体和合伙人、出资数额等情况的,应认定当事人间有合伙协议,因工商登记能够反映合伙成立时的初始情况以及变更等情况。 (3)是否有口头协议。 没有前两项情况的,但具备合伙其他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协议。因为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种责任在法律上是一种加重责任,所以合伙当事人应签订书面合伙协议,但考虑我国的实际情况,法律允许有口头协议。口头协议必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法官对口头合伙协议的认定应持慎重态度,对当事人有关合伙的陈述、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及证明内容等情况应严格审查,对存在矛盾不能合理解释的,不宜认定为有口头协议。 合伙开公司后想退出怎么办? 首先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其次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最后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两个人合伙注册公司怎么注册? 一、两个人申请设立合伙企业注册流程: 1、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2、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3、不予登记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二、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2、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3、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4、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5、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6、合伙事务的执行; 7、入伙与退伙; 8、争议解决办法; 9、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10、违约责任。 三、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七条,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八条,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九条,合伙人的出资、因合伙事务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属于合伙财产。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 该内容由 张瑞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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