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 卖车不过户存在诸多法律风险,为了明确法律权责,建议车主过户。具体 过户流程 如下: 1.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表》一份,按表格栏目要求填写,加盖与原注册登记相同的印章,私车需交验车主 身份证 。 2.到交警支队车管科登记受理岗交验经办人审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办理过户: (1)申请车主印章与原登记车主印章不相符的。 (2)未经批准擅自改装、改型更变更载质量、乘员人数的。 (3)违章、肇事未处理结案的或公安机关对车辆有质疑的。 (4)达到报废年限的(对已达到报废使用年限,但车辆技术状况较好,使用性质为自用的汽车,经特殊检验合格后,在达到报废使用年限后两年内,准予申办过户登记,但不准转籍)。 (5)未参加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 (6)新车入户不足三个月的(进口汽车初次登记后不满二年的,但法院判决的除外)。 (7)人民法院通知冻结或 抵押 期未满的。 (8)属控购车辆无《申报牌照证明章》的。 (9)进口汽车属海关监管期内,未解除监管的。 3.符合过户条件的车辆送机动车检验岗检验、认定。 4.检验合格后,本县(市)过户或变更的直接到牌证管理岗等候通知交费。跨县过户的先到登记审核岗编新车号,档案管理岗审核后签发牌通知书,牌证管理岗收旧牌,发新牌、照像后等候取证(进口车发待办凭证)。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 第二百二十五条 【特殊动产登记的效力】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客观: 一、车辆转让后对方不过户怎么办买卖车辆不过户,一旦发生交通违章、事故或拖欠费用等原车主是要承担相当的法律责任。车辆转让后对方不过户可以这么做:1.我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二条规定:“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车辆买卖属于物权意义上的所有权转移,买卖双方应当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书面车辆买卖合同,其中应当把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作为特别义务来要求卖家必须履行,同时注明完成时间及违约责任。也可以直接约定在未完成车辆过户之前,该车所有权仍属原车主。2.如果卖家不办理车辆过户,原车主有权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和双方合同的约定,要求卖家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及时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并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3.如果买家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车辆过户义务的,原车主有权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和《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外还可以要求买家停止侵害自己的姓名权,赔偿有关的经济损失等。二、怎么办车辆过户手续领表申请---登记审核岗受理---机动车查验岗验车---登记审核岗审核---档案管理岗复核---牌证管理岗编号---收费、领牌、照像、保险---档案管理岗领证(注:各地办牌程序可能略有不同,以当地规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