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民法典》第二十一条的释义是成年人系不能辨别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痴呆病人,或成年人是身体极度衰弱导致无法表意或无法以自己的意思而做出民事行为的,此时法律将其规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对于这一类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一条 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有权决定解剖,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