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故意损坏人财物不赔偿怎么办? 不构成犯罪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故意损坏财物构成犯罪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故意损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故意损坏财物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需准备哪些材料? 1、刑事附带民事诉状(书写诉状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 2、原告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3、相关的证据材料。 四、故意损坏财物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需满足哪些条件? 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 2、有明确的被告人;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五、故意损坏人财物不赔偿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哪些?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六、故意损坏人财物不赔偿法院强制执行的流程有哪些? 1、申请;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5、采取强制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