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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在哪个部门办理
释义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在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劳务派遣组织具备法人资格后,应依照有关规定,到市、区县税务部门进行税务登记。开办劳务派遣组织,由主办单位按隶属关系经区县劳动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属企业主管部门审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申请的资料有哪些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4、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6、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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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0:2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