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本次划界对象包括宜昌高新区境内雅石溪、土门河、柏临河(杨树河河段)、沙湾山洪沟、苦草坝山洪沟及11座水库。 其具体划界范围为: 1.雅石溪宜昌高新区段上游起点为蒋家冲下游末端,下游终点为雅石溪汇入玛瑙河河口,河段长8.51km。 2.土门河宜昌高新区段上游起点为毓秀路与白家冲路交汇处,下游终点为土门河汇入柏临河河口,河段长10.36km。 3.柏临河(杨树河河段)右岸宜昌高新区段上游起点为宜昌高新区与夷陵区交界点,下游终点为宜昌高新区与夷陵区交界点,河段长2.06km。 4.沙湾山洪沟分左右两支,上游起点均为长冲水库溢洪道泄洪通道末端,左支下游终点为沙湾山洪沟汇入长江河口,河段长2.27km;右支下游终点为沙湾山洪沟汇入善溪冲河口,河段长3.80km。山洪沟全长6.07km。 5.苦草坝山洪沟上游起点为S325与G318交叉口,下游终点为苦草坝山洪沟汇入善溪冲河口,全长2.49km。 6.11座水库均位于宜昌高新区白洋镇境内,分别为金钟寺水库、檀木洞水库、郑家冲水库、雄丰水库、官大堰水库、熊家湾水库、长冲水库、胡家湾水库、雷大堰水库、长力水库和金星水库,水库岸线总长约30km。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