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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样才算有效的口头遗嘱
释义
    口头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方才有法律效力:
    (一)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
    法律规定只有在这种情况下立的口头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二)若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口头遗嘱即失效。
    如果处在生命垂危中的立遗嘱人经抢救而恢复了采用其他立遗嘱的能力的,那么该口头遗嘱即视为无效,应另用其他的方式立下遗嘱。
    (三)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方为有效。
    一、老人多大年龄就不可以立遗嘱了
    老人多大年龄都可以立遗嘱。遗嘱有效需要满足一下基本要求: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
    2、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
    3、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4、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二、父母的口头遗嘱有法律效力吗?
    口头遗嘱如果符合下列条件的就具有法律效力:
    一、是在紧急情况下立的。如果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口头遗嘱即失效。
    二、立遗嘱时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见证人不能是下列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三、立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五、遗嘱的内容合法,如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遗嘱不得处分他人的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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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3:2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