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死缓是否可以不用死要视情况而定: 1、一般情况下,被判死缓的罪犯是可以不死的。根据刑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2、只有在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又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才会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适用死缓的条件有两个: 1、罪当处死,这是适用死缓的前提条件; 2、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这是区分立即执行和缓期二年执行的界限。至于什么才属于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要靠法官综合考虑全案的情况,包括犯罪情节、被害人过错、罪行轻重以及其他可以认为不立即处死的情节等等。 对于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有三种后果,现归纳如下: 1、减为无期徒刑。条件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两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减为25年有期徒刑。条件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 3、执行死刑。条件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被判死缓的犯罪分子来讲也是要在监狱接受改造的,而至于下一步对其怎么处理,则还要看其在两年缓刑期间的具体表现如何。有的情况下是减刑,而有的情况下则是核准执行死刑。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被判死缓的罪犯是可以不死的。根据刑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只有在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又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才会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第四十九条 【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