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举办了婚礼没有领结婚证怎么离婚 |
释义 | 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只能认定为同居关系,而非夫妻关系。所以,双方未成立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不存在怎么离婚的问题。双方解除同居关系,协商好财产的分配、子女的抚养问题即可。 一、没有结婚证的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没有结婚证的,由于没有形成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所以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双方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同居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则按事实婚姻处理,双方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只要夫妻感情破裂,法院调解无效的就可离婚。 二、如果没领结婚证怎么离婚 如果没领结婚证,则不属于合法的婚姻关系,不能进行离婚程序,男女双方自行协商解除同居关系即可。 如果就解除同居关系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但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三、没有领结婚证有了孩子怎么离婚 没领结婚证,双方属与同居关系而非婚姻关系,所以是不需要离婚的,但是因感情不和分手的,非婚生子女应由双方协商确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应按照婚生子女抚养权判定的原则进行确定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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