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用违反广告法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只要不涉及国家,国家机关,国家领导人员名称就行。 严禁使用极限用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七条 第二款第(三)项:“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极品”两字在广告语中是否属于“最高级”、“最佳”等用语问题的答复工商广字〔1997〕第207号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局《关于“极品”两字在广告语中是否属于“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的请示》收悉。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