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1、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条件是: (1)必须是简单的民事案件,即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 (2)案件标的额必须符合标准,即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 (3)小额诉讼适用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服务合同等合同为典型的大多数财产纠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下的,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实行一审终审。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的民事案件,标的额超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但在二倍以下的,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 二、哪些纠纷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1、人身关系、财产确权纠纷; 2、涉外民事纠纷。只要主体、客体、权利义务内容任一项涉外即为涉外民事纠纷; 3、知识产权纠纷。主要有商标权纠纷、著作权纠纷和专利权纠纷; 4、需要评估、鉴定或者对诉前评估、鉴定结果有异议的纠纷; 5、不适用简易程序的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