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通过未披露关联方舞弊的常见形式和主要特征 |
释义 | [一]通过未披露关联方舞弊的常见形式 上市公司及拟上市公司通过未披露关联方实施的舞弊主要有以下几种常见形式: 1.以显失公允的价格与未披露关联方之间进行交易。例如,以明显异常于其他客户的价格向未披露关联方销售商品或以明显异常于其他供应商的价格从未披露关联方采购商品;以明显异常于市场的价格向未披露关联方出售资产、股权等。 2.利用与未披露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循环虚构交易。例如,公司通过分别控制客户和供应商,一方面伪造销售采购合同、收发货记录虚构交易,另一方面由所控制的客户向公司付款,公司向所控制的供应商付款,所控制的客户和供应商再通过交易形成资金往来,从而完成虚构交易。 3.利用未披露关联方分担公司成本费用。例如,由未披露关联方向公司无偿提供资金使用或由其招聘员工无偿为公司提供劳务;通过第三方直接开票给未披露关联方来承担公司成本费用等。 4.接受未披露关联方的捐赠。例如,未披露关联方向公司直接捐赠资金或实物资产;未披露关联方豁免公司欠款,公司将应付该关联方的款项作为无法支付款项计入当期损益等。 5.利用未披露关联方占用公司的资金。例如,以预付账款形式向未披露关联方支付采购款而长期不进行结算。 [二]未披露关联方关系的主要特征 未披露关联方关系通常具有以下一项或几项特征: 1.交易对方曾经与公司或其主要控制人、关键管理人员等存在关联关系。 2.交易对方注册地址或办公地址与公司或其集团成员在同一地点或接近。 3.交易对方网站地址或其IP地址、邮箱域名等与公司或其集团成员相同或接近。 4.交易对方名称与公司或其集团成员名称相似。 5.交易对方主要控制人、关键管理人员或购销等关键环节的员工姓名结构与公司管理层相近。 6.交易对方和公司之间的交易与其经营范围不相关。 7.互联网难以检索到交易对方的相关资料。 8.交易对方长期拖欠公司款项,但公司仍继续与其交易。 9.交易对方是当年新增的重要客户或重要供应商。 [三]未披露关联方交易的主要特征 识别未披露关联方交易是注册会计师识别未披露关联方关系的一个重要途径,未披露关联方交易通常具有以下一项或多项特征: 1.交易金额通常较大,为公司带来大额利润。 2.交易时间往往接近资产负债表日,发生频次较少。 3.交易价格、交付方式及付款条件等商业条款往往与其他正常客户明显不同。 4.交易一般不通过银行转账结算,而是采用现金交易或多方债权债务抵销方式结算。 5.付款人与销售合同、发票所显示的客户名称不一致。 6.与自然人发生的大额交易。 7.与同一客户或其关联公司同时发生销售和采购业务。 8.交易对象与交易对方的经营范围明显不符。 9.交易规模与交易对方业务规模明显不符。 10.合同条款明显不符合商业惯例或形式要件不齐备。 11.实际履行情况与合同约定明显不符,如未按约定日期发货或未按结算期付款。 12.交易形成的款项长期以债权债务形式存在,购销货款久拖不结。 13.其他商业理由明显不充分的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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