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同居期间男方给女方钱分手需要还吗 一、如果能证明该笔钱属于彩礼的,女方应当返还。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在恋爱期间赠与的首饰、衣服、包包、金钱等,一般是属于财产赠与,一旦赠与后,赠与人要求返还的,法院是不予支持的。如果是赠与车、房等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可以要求拿回赠与的财产,但是如果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想要回就难了。如果有一方说自己的钱是借给另一方的,就是债权债务关系,应该出具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据,不肯还钱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追讨欠款。 三、如果是属于赠与性质的,受赠人有下列法定情形的可以撤销赠与要回钱: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四、夫妻分居后,女方有债务,男方不一定需要还。具体来说,要看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话,男方就要承担相应的偿还责任。如果是女方个人债务的话,男方就不需要承担偿还的责任。要看夫妻两个人在分居期间有没有明确的协议,约定在分居期间的债务、收益归属问题。如果存在协议,并且债权人也知道的,这种情况下一般不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五、夫妻分居后,女方有债务,男方不一定需要还。具体来说,要看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话,男方就要承担相应的偿还责任。如果是女方个人债务的话,男方就不需要承担偿还的责任。要看夫妻两个人在分居期间有没有明确的协议,约定在分居期间的债务、收益归属问题。如果存在协议,并且债权人也知道的,这种情况下一般不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