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独生子女可以独立户口。但是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公民分户的标准是一家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别生活,可以分别立户。 2、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1)一家同居一处,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并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并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经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经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分户口办理的流程如下: 1、准备申请材料: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土地承包合同、房产证等; 2、提交给村委会审核; 3、通过之后到当地派出所盖章。 分户口必须要满足以下条件:分户人必须能够独立居住有独立的房屋;分户人必须能够独立生活,在经济上独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