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万元安家补贴申请条件 一、农户进城购房享受1万元安家补贴,房屋共有权人,在购房合同签订之日前均必须是泗阳籍农村户口(不含50元购买非农户口)。房屋共有权人任何一方户口在购房合同签订之日后迁入泗阳,或在购房合同签订之日前迁出我县(如参军、入学等)均不享受该项补贴。 二、农户进城购房,所购房屋必须位于东至未来路、西至245省道、南至大运河、北至外环路(含城北花园)范围内144平方米以下的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小产权房、拆迁安置房、阁楼、车库、商业用房等)。 三、农户进城购房所缴纳的契税税款,必须全部为现金缴纳,存在因拆迁等原因抵缴全部或部分契税的,均不享受1万元安家补贴。 四、农户进城购房,所购房屋产权为一人所有的,产权人达到法定结婚年龄,须民政部门出具单身证明,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须村(居)委员会出具单身证明。 五、农户进城购买拆迁证,再购买商住房,所购房屋不享受1万元安家补贴。 符合以上申请条件的方可享受补贴,申请之前尽量问清楚,以免空跑一圈。 农村购房补贴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安家补贴审批表; 2、农户书面申请表;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购房合同复印件; 5、户口本复印件; 6、购房发票复印件; 7、契税凭证复印件; 8、其他材料等(2012年5月10日执行,144平方米以下)。 申请流程 1、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合同、全款发票等证件及复印件到行政服务中心全额缴纳契税并出具首套房证明。 2、到户口所在乡镇填写申请表、单身的还需出具单身证明(通常为手写)。 一万元安家补贴申请表 3、携带申请表到户口所在村委会加盖相应公章。 4、一切办理完成后复印打款银行卡(须为泗阳农村商业银行)后将相关资料整理提交到乡镇财政所。 5、财政所将相关资料提交平原林海建设指挥部,相关材料在县政府网站公示后方可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