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水灾的政府补助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水灾政府有补偿。政府鼓励受灾户自建为主,给予帮扶救助的金额尚无具体标准,一般根据单次自然灾害受灾程度、上级救助补助费总额、倒塌房屋数量及救济补助资金数额情况来决定补助金的多少,各地没有统一的补贴标准,具体情况如下: 1、民政部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倒损住房核定情况,视情组织评估小组,参考其他灾害管理部门评估数据,对因灾倒损住房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2、民政部收到受灾省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的申请后,根据评估小组的倒损住房情况评估结果,按照中央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资金补助标准,提出资金补助建议,商财政部审核后下达; 3、住房重建工作结束后,地方各级民政部门应采取实地调查、抽样调查等方式,对本地倒损住房恢复重 建补助资金管理工作开展绩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上一级民政部门; 4、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的技术支 持和质量监督等工作。测绘地信部门负责灾后恢复重建的测绘地理信息 保障服务工作。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重建规划、选 址,制定优惠政策,支持做好住房重建工作; 5、由国务院统一组织开展的恢复重建,按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第十九条 自然灾害危险消除后,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研究制订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规划和优惠政策,组织重建或者修缮因灾损毁的居民住房,对恢复重建确有困难的家庭予以重点帮扶。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应当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确保房屋建设质量符合防灾减灾要求。 受灾地区人民政府民政等部门应当向经审核确认的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发放补助资金和物资,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为受灾人员重建或者修缮因灾损毁的居民住房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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