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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适合结婚的情形有哪些
释义
    不适合结婚的条件如下:
    1、双方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直系血亲,是指具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指出于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亲。
    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
    一、姑姑表姊妹的子女能结婚吗?
    姑舅表姊妹的子女是可以结婚的,姑舅表姊妹的子女属于第四代旁系血亲关系,并不属于法律规定禁止结婚的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直系血亲,是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具有生与被生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相对于直系血亲而言的概念,它是指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于三代以内的亲属。
    二、女性多少周岁可以结婚
    女性20周岁可以结婚。办理结婚登记的程序:
    1、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受理;
    3、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4、领取结婚证。
    一、领结婚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结婚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
    2、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的证明;
    3、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4、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二、结婚的禁止条件包含如下:
    1、禁止一定范围的血亲结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直系血亲,无论是婚生还是非婚生的,均禁止结婚;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指与己身出自同一父母或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除直系血亲外的所有血亲;
    2、限制患有法律规定的某种疾病的人结婚。男女一方或双方在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或暂缓结婚的疾病时,禁止或暂缓结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也不予登记。
    三、婚姻登记要准备哪些材料,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呢
    一、身份证;二、户口本;三、免冠照片;四、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不予受理的情形如下: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2、非双方自愿的;3、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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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3:3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