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提存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合同提存的意思是指债务人履行到期债务时,因债权人的原因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受领;或因债权人下落不明等原因而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可依法将其履行债务的标的物送交有关部门,以代替履行的制度。债务人将标的物或者将标的物依法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交付提存部门时,提存成立。 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么 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是可以将标的物提存的。 但是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2、债权人下落不明; 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提存是什么意思 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 债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债务,应当产生债务消灭的法律效力,但债权人拒绝受领或者不能受领,债务不能消灭。 让债务人无期限地等待履行,承担债权人不受领的后果,显失公平。为此,《民法典》明确规定了提存是债消灭的原因。 三、继承人失去联系遗产提存机构 继承人失去联系遗产提存是实在找不到就起诉,判给那份可以提存,如果一直没人领取,那么可以充公。提存是债务人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因债权人的原因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受领,或者因债权人下落不明等原因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可依法将其履行债务的标的物送交有关部门,以代替履行的制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一条 债务人将标的物或者将标的物依法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交付提存部门时,提存成立。 提存成立的,视为债务人在其提存范围内已经交付标的物。 第五百七十二条 标的物提存后,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 第五百七十三条 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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