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户口上怎么加增用名 |
释义 | 一、银行必须要曾用名证明 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曾用名证明。 需要以下几个步骤: (1)首先准备好申报所需要的材料个人身份证、户口本、过去使用过的曾用名的有关证件(如毕业证、学生证)等。 (2)去派出所填写曾用名申请表。 (3)等公证员审核以及主任审批。 (4)等结果下来后去派出所窗口办结就可以的。 二、户口加曾用名需要什么手续 1.到派出所领取《要求更改户口项目申请表》; 2.注明申请理由并附有关证明; 3.由(城镇街道)居民委员会或者(农村)村民委员会加注意见并盖公章; 4.交公安户证管理机构审批、盖章; 5.等审批下来改户口交纳15块钱,换身份证即可。 三、我想要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改名字需要的手续如下:(一)本人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局刑警大队开具有无刑事处罚记录证明,必须要本人去办理,并随带户口本、身份证,印制一个十指的指模,大约需要一个星期左右可取证明。(二)准备两张一寸本人近期照片,到当地派出所领取两张《户口登记内容变更申请表》空白表,并按照规定要求填写清楚、正确。(三)将《户口登记内容变更申请表》拿到所在的村委会(乡镇)或居委会(街道)签字盖章,并请村委会(乡镇)或居委会(街道)出具证明。如果是在校生或有单位的,所在学校或单位均要出具证明。(四)本人写好一份户籍改名字申请书,并随带上述证明以及户口本、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需要派出所和县(市、区)公安局(一般均需3人以上)全部签署同意意见后才算办理完毕,然后即可办理新的身份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17条规定: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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