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隐名代理与间接代理并无本质区别。隐名代理指在代理关系中,被代理人隐名,直接由代理人与客户签订合同。间接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而不表明被代理人身份,其法律后果先由代理人承担再转移给被代理人的一种代理形式。间接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为法律行为,行为的后果间接归于委托人。 一、代理有哪些含义 代理是指以他人名义在授权范围内直接对被代理人产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代理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代理行为必须具有法律意义; 2、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独立表示; 3、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 4、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此外,依法规定、依法行为的性质或者当事人的约定,必须由本人亲自进行的行为不得代理。如婚姻登记、遗嘱设立、人身债务履行等。 二、代理合同是什么? 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依据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1)代理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代理人有义务以本人的名义为本人实施买卖等活动,而本人有义务向代理人支付报酬。 (2)代理合同属于委托性质。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3)代理合同是诺成合同。只要意思表示达成了一致,代理合同即告成立,无须以交付实物或给付其他财产为成立的前提。 (4)代理合同不是要式合同,而是不要式合同。代理合同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可以通过面对面的谈判而达成协议,也可以通过电话、电报、传真或者其他先进的通讯手段缔结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