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入职了公司却拒绝怎么办 |
释义 | 谈好了入职公司却拒绝了,如果公司有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等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未造成损失的,则当事人不能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一、伪造《劳动合同》会有什么后果 伪造假合同,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具体如下:对于涉嫌构成犯罪的,应该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假借订立合同,并且恶意协商;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还有其他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 二、先合同义务的含义是怎样的 先合同义务是指在要约生效后合同生效前的缔约过程中,缔约双方基于诚信原则而应负有的告知、协力、保护、保密等的合同附随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第五百零一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怎么证明胁迫签订的协议 有自己的录音录像,或者是有现场目击者进行作证都是可以的。按照规定,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胁迫行为。 《民法典》第五百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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