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审程序之间的关键差异 |
释义 | 民事诉讼中,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的区别在于起诉方和上诉方不同,一审可上诉而二审为终审。两审终审制度意味着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判后终结,上级法院的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当事人不得上诉。该制度适用于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诉讼案件,而非诉讼民事案件适用一审终审制度。审级制度要求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判,不得越级审理案件。 法律分析 一、第一审程序与第二审程序具有哪些区别 1、第一审程序通过当事人的起诉开始,第二审程序则是基于当事人的上诉开始的;且一般一审程序作出的判决,是可以对其进行上诉的,而二审程序作出的判决一般为终审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二、民事诉讼实行哪些审制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两审终审制度。 1、所谓两审终审制度是指某一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后即告终结的制度。法院审判案件,就审判程序而言是两审终审制,就法院体系而言是四级两审制。两审终审制,就是一起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判终结审判的制度。也就是说,地方各级法院对于按照审判管辖 权的规定对由它审判的第一审(初审)案件做出判决或裁定以后,若当事人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若同级的检察院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抗诉。上一级法院有权受理针对下一级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的上诉或抗诉,有权经过对第二审案件的审理,改变或维持第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这时,上级法院的第二审判决、裁定,就是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审级制度的实质是要求审判必须按审判程序严格进行,不得越级审理案件。 2、两审终审制度主要针对发生了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诉讼案件,这里强调诉讼案件,法院审理的案件分为两类,一类是需要经过普通程序或者简易程序的诉讼案件,另一类是非因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具体争议而请求法院确认一定的事实状态的非诉讼民事案件。针对诉讼程序适用两审终审制度,而非诉讼民事案件适用一审终审,主要包括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 结语 第一审程序与第二审程序在起诉方式、上诉基础和判决性质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组成合议庭审理,可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开庭。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度,即经两级法院审判后终结审判,确保审判程序的严格性。这一制度主要适用于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诉讼案件。非诉讼民事案件则适用一审终审制度。审级制度的实施旨在确保公正审判,防止越级审理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四章 第二审程序 第一百七十五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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