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滞纳金最多不超过多少 1、滞纳金不能超过多少,有两种不同的规定: (1)如果是逾期未缴纳税费的滞纳金,按日加收滞纳税款的万分之五,滞纳金不能超过未缴纳的税费; (2)如果逾期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不能超过罚款的数额。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 二、滞纳金是什么,有什么特点 滞纳金指针对不按纳税期限缴纳税款或者不按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按滞纳天数加收滞纳款项一定比例的金额,它是税务机关或者债权人对逾期当事人给予经济制裁的一种措施。 滞纳金的特点: 1、具有法定性、强制性和惩罚性的特点。 所谓法定性,是指滞纳金是由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款项,个人和其他团体都无权私自设立; 2、强制性,是指滞纳金的征收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 3、惩罚性,指的是滞纳金是对超过规定的期限缴款而采取的惩罚性的措施。根据滞纳金的以上特点,滞纳金只能发生双方的法律地位不平等、国家行使公共权力的过程中 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如果是逾期未缴纳税费的滞纳金,按日加收滞纳税款的万分之五,滞纳金不能超过未缴纳的税费;如果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不能超过罚款的数额。
该内容由 冯庆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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