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不离家有哪些危害 |
释义 | 离婚后男女双方仍然共同居住的,构成同居关系,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对于当事人双方同居期间所得财产,首先可以依照双方的约定处理,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同居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解除同居关系时,当事人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财产的分割方案,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法院会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分割。对于当事人在同居之前取得的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主张分割。如果当事人在同居期间使用共同财产购买了不动产的,可以按双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另外,同居期间因为共同生活而形成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双方都有清偿义务。 一、没有结婚证解除同居关系后财产该如何分配 (一)最高院对同居生活的财产处理解释: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关系存续期间,由共同生产取得的债权或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债权或所承担的债务纯属个人支配,则另一方对此不享有权利亦不承担义务。 (三)同居关系的财产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的很明确: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四)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五)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规定:解除非示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六)综上,同居关系的财产分割基本上与离婚案件的财产分割是相同的,适用法律也基本上是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同居出现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1、法律明确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若两人同居时双方各自都有配偶,则不适用法律规定的同居关系分割共同财产的规定。 2、同居期间共同所得,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有协议按照协议约定,没有协议根据等份原则处理,考虑个人关系贡献的大小、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3、有些同居关系在解除时,一方会向另一方主张一定数额的补偿金。补偿金通常以借款、欠款、协议等形式表现出来。一般法院的观点:如果一方起诉要求支付补偿金的,法院不予支持;一方履行后反悔,主张要求返还的,也不予支持。 4、同居关系男女相互之间不享有继承权。 5、法院只解决同居期间子女抚养与财产纠纷问题。我国不承认事实婚姻,如果一方请求确认或者解除同居关系,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6、同居双方之间财产赠与导致的纠纷,按照赠与合同规定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10、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11、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12、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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