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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两人不在同一个地方,如何诉讼离婚
释义
    根据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想要起诉离婚的,其原则上需要到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但若对方存在例外情况的,也可以到自己所在地起诉离婚,例如:对方被监禁、下落不明等。
    一、起诉离婚必须到对方户口所在地吗
    起诉离婚不是必须去对方户口所在地。夫妻双方均没有被限制人身自由,且没有证据证明一方离开达一年以上,此时想要离婚一方应当向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被告经常住所地基层法院提起诉讼。此处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在某一地连续居住达一年以上,则认为该地是该人的经常住所地。第二种情况是可以在原告的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所地起诉的情形:一方离开住所地达一年以上,另一方起诉离婚的;一方被监禁或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另一方起诉离婚的。
    二、人外地如何起诉离婚
    在外地也可以办理离婚手续,但对地域有所限制。1、协议离婚:可以在夫妻双方原先办理登记的民政局或任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2、起诉离婚:一般情况下,原告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被告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则原告可以在自己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一方是向异地的非文职军人提离婚,则需要到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双方都是在异地的军人,则到被告住所地/被告所在地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三、在异地离婚怎么诉讼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原告起诉离婚的,应当到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但是,如果被告离开了户籍所在地在某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这个地方称为了被告的经常居住地。如果被告有经常居住地了,就要到被告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被告离开户籍所在地不超过一年的,还是需要到他的户籍所在地起诉。另外,如果一方离开户籍地超过一年,对方起诉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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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9: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