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事业单位辞职后档案的处理方法如下: 1、领取个人档案:在离职时,可以向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档案室领取个人档案,并核实档案内容是否完整和准确; 2、转移档案:如果个人需要转移档案,可以向原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过单位同意后,将档案移交到个人指定的新单位或地点进行保管; 3、委托保管:如果个人无法自行保管档案,可以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保管,并签署档案移交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办理辞职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辞职申请书:需要提交书面的辞职申请书,说明原因和辞职日期等相关信息; 2、劳动合同: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证明个人与公司之间的雇佣关系; 3、身份证件: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证明个人的身份; 4、工资单和社保证明:需要提供最近的工资单和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证明个人在公司的工作期间的薪资和社保缴纳情况。 综上所述,在办理档案移交等手续时需要认真核实各项内容和手续的合法性和准确性,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