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转学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
释义 | 01学生转学首先要提前告知班主任,最好是期末考试前。待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后,带上户口页,填写转学申请表。申请通过后,接收学校可在学籍平台上提出学籍调动申请,原学校可进行学籍审核通过,学生的学籍就可以转到新学校。 小学学生转学一般在学期结束一周内办理登记手续,新学期开学前办理转学手续。详细的办事流程如下: 1、在学期结束前一周,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户籍所辖的小学联系、登记学位;咨询具体办理转学手续的时间。 2、确定转入学校后,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在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3.转出学校凭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函开具转学证明,提供学籍资料,并将有关转学资料录入计算机。 4.转入学校凭转学证明及学籍资料接收学生,并办理有关手续。 家长需提交的材料包括如下: 1、学生的转学联系函。 2、学生本人和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复印件,居住住房的房产证(购房协议或合法的租赁合同)。 3、小学生素质发展评价手册或学生手册。 4、学生健康档案卡(或市区级以上医院体检表)。 若小学生异地转学籍需要手续如下: 1、家长先与转出学校沟通并同意后,填写《转学申请表》,递交转入学校。 2、家长向转入学校提供户口本、转学原因及有关证件(如父母工作调令、转业证、房产证等)。 3、转入学校向家长开据《转学受理回执》。 4、转入学校与对方学校沟通并同意后,在网上学籍管理系统办理上报并审核。 5、转入学校向学生家长开据《转学办理通知单》,并告知家长与转出学校及主管教育局联系办理网上审核(同意)及调转学籍档案手续。 6、转入学校持《转学申请表》到主管教育局办理网上审核手续。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三十三条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 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 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对到会人数、赞成人数等要求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相同。 发展党员公示制 1、公示对象 拟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申请人;拟列为计划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拟发展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拟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2、公示内容 主要包括公示对象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职业等)、奖惩情况以及党组织对其培养教育考察等方面的情况。 3、公示期限和程序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入党积极分子和计划发展对象的公示,在支部委员会研究之后、上报基层党工委之前进行;拟发展为预备党员和拟转正预备党员的公示,在党支部大会召开前一周进行。 4、公示范围和方式 公示一般在发展对象所在单位进行,也可以根据需要扩大到公示对象的居住地(社区或者行政村)。公示方式可采取张榜公告或在单位全体人员会议上公布等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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