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会经审委员会主任选举办法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本届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任期届满时,组织召开新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换届选举程序是:1. 召开基层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做出换届选举的决议,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组织批准。2.起草委员会工作报告。报告的内容应包括本届委员会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对下届委员会的建议等。工作报告要充分征求会员意见,并经委员会集体研究通过。3.酝酿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基层工会委员会根据多数会员的意见,集体研究确定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4.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组织报送关于召开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5.待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组织原则同意后,即可筹备正式选举。拟定选举办法(草案)、候选人情况介绍材料、印制选票、准备票箱、布置会场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十一条 基层工会、地方各级总工会、全国或者地方产业工会组织的建立,必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和指导企业职工组建工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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