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就业和灵活就业 |
释义 | 灵活劳动合同中的灵活就业是指在正规形式就业之外的其他就业形式,主要是指在劳动时间、收入报酬、工作场地、保险福利、劳动关系等方面不同于建立在工业化和现代工厂制度基础上的、传统的主流就业方式的各种就业形式的总称。 一、城镇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城镇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上年社会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到百分之三百。灵活就业是指在劳动时间收入报酬工作场所保险福利劳动关系等方面不同于传统主流的就业方式。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在劳动年龄范围内男65周岁女55周岁以下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形式实现就业或再就业的人员;未达到退休年龄与原国有企业解除关系等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可以从当地实行个人缴费制度之时起按城镇个体劳动者的参保办法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并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 二、招聘是企业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的前提吗 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结合的一种方式。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为建立劳动关系而达成的协议,亦称劳动契约。劳动合同制是用工单位和劳动者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者在劳动就业期间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一种用工制度。 聘用制是劳动合同制的一种特殊形式。聘用制是以合同的形式确定事业单位与职工基本人事关系的一种用人制度,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的身份属性通过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事业单位传统的用人制度是职工一旦被调入或分配到其单位,就终身成为该单位的职工。聘用制就是要将传统的用人制度改革成为合同契约式的用人制度。 简单的讲,聘用制就是劳动合同制在事业单位的运用。 三、什么是劳务租赁合同? 相对于正规就业而言,劳务租赁是一种典型的非正式就业方式,在中国亦是一种新型用工方式,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时期曾经存在的企业之间的职工借调有某些相似之处,但其性质截然不同。通过描述劳务派遣现象,可以将劳务租赁定义为一种组合的劳动关系。 在劳务租赁中存在三种主体和三重关系,即租赁机构、接收单位和劳动者,以及两两间的关系。 劳务租赁的本质特征是雇佣和使用相分离。租赁机构依然既然是劳动关系中的雇主,有义务向受租赁的劳动者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福利待遇等。接受单位作为实际得到劳动给付的一方,行使和承担劳动者派遣协议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为劳动者提供实现劳动给付的工作岗位和其他劳动条件,进行劳动组织和监督管理,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等,并承担向派遣机构支付派遣费用的义务。 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一般是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产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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