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诉不加刑是什么原则 |
释义 | 上诉不加刑原则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判仅有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时,不得加重被告人刑罚的一项审判原则。 一、认罪认罚后上诉会加刑吗 认罪认罚之后上诉是否加重刑罚根据上诉的主体进行判断: 1、如果是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刑罚,若是共同犯罪案件,既不得加重上诉的被告人的刑罚,也不得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在量刑教轻的情况下,不得直接加重刑罚也不得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2、如果是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自诉人上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二、刑诉上诉人应具备哪些 刑诉法上诉人可以是: 1、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2、经被告人同意的辩护人和近亲属; 3、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 4、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 三、二审一审过一般还需要等多久啊? 如果对一审判决、裁定不服,上诉和抗诉的期限分别为十日和十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上诉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剩剥夺。关于二审审限问题,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还长的,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237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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