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所谓国家禁止办补习班,实际上禁止的是学校或在职教师办的补习班以及无证经营的一些培训机构。对于取得合法资格运营的培训机构只是加强管理,对于夸大虚假宣传或者超过学校进度的“越位”行为进行限制。这些培训机构如果夸大其补课效果或者利用寒暑假补新课的行为涉嫌违法。如果有人投诉,有关部门就必须依法处理。国家禁止的不是补习班,而是打击黑补习班,没资质的。因为黑补习班没有通过消防检验,没有经过教师认定等,并且它还逃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五条 在职教师不管是在校期间,还是在假期,国家都照发工资,而且,国家规定教师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工资,教师待遇在目前得到了很大提高,今后还将不断提高。 第七十五条 根据以往情况,凡在职教师利用寒暑假办班的,都没有而且也得不到教育局批准,因为教师有休息权、参加培训权,教师这些权利在假期里要得到维护。因此,在职教师利用假期办班,基本上属于非法办学,应该严格禁止。已经办的,要予以取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