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目前襄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经形成初步方案。这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紧紧围绕建设“一极两中心”,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规划、城乡规划等融合统一,真正实现“多规合一”。根据规划襄阳市围绕建设“一极两中心”的总体发展目标,将在国家、湖北省和区域内主动作为,承担更多的政治、社会、经济发展等中心职能,落实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定位、上位规划等要求,围绕建设全国有影响力的区域创新中心、骨干型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功能强劲的区域性市场枢纽、国家智能制造基地、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基地、“两山”理论的实践创新基地(一中心、两枢纽、三基地)的总体目标,打造以中心城区为核心,襄宜南为都市区,枣阳、“河谷”组团城市为两翼,保康为支点的总体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在城市建设中,一定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努力扩大公共空间,让老百姓有休闲、健身、娱乐的地方,让城市成为老百姓宜业宜居的乐园。 未来,中心城区将立足“南山北丘,九水多洲”的自然基础、“一心四城”的城市总体结构,以“东进西优、南精北转、中育鱼梁、拥江发展”为方向,形成独具魅力的“四城环洲、九水润城”山水城洲格局。“东进西优”,东部推动东津新区承接中心城市核心功能,壮大现代服务业,培育创新经济,建设高品质新区,西部加快樊城商业、商贸业态转型升级,补齐设施短板,加快城市更新,提升空间品质;“南精北转”,南部建设精致襄城,疏解古城,高标准建设庞公新区,提升环岘山周边环境品质;北部推动高新区由园区向综合型城区转型,推动产城融合,补足公共服务短板;“中育鱼梁、拥江发展”,加快建设鱼梁洲城市生态绿心,环绕汉江、小清河、唐白河,不断增强城市品质。 形成“四个层级”的协同发展策略。跨省级加强对南阳、信阳地区的综合辐射能力;跨市域加强襄十随城镇发展带的东西轴线集聚效应、强化襄阳—南阳—荆门的南北向轴线联系,加强 “枣—随”“竹房神保”的联动发展;跨县域加强襄宜南都市区、“河谷”组团城市、南保谷组团之间的空间、要素协同;在中心城区,不断提升襄阳“一极两中心”的区域性服务能级,落实打造产业强市、功能强市,打造交通枢纽、市场枢纽的要求,将中心城区建设为区域性产业与创新中心和综合服务中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