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 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8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机械设备安装工、电工、管道工、通风工、焊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5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法律依据: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第十二条 新设立的建筑业企业,其资质等级按照最低等级核定,并设一年的暂定期。 由于企业改制,或者企业分立、合并后组建设立的建筑业企业,其资质等级根据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按照本规定的审批程序核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