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父母和子女关系是一种血亲关系,血亲关系多因血缘关系而形成,血缘关系不能通过法律或其他手段人为加以解除。但是收养关系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解除。 具有血缘关系的亲生父母子女是最近的直系血亲,其亲属关系是基于血缘形成的。自然血亲的亲属关系因出生而产生,因死亡而消灭。所谓消灭,是指法律上终止了权利、义务关系。 既然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都不能消除与子女的关系,那么,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也就自然不能通过法律手段人为地予以解除,也不能通过登报声明或双方协议而消灭。 即使双方签订了断绝父子关系的协议,该协议也是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的。 一、解除子女关系的法律规定 自然血亲的亲属关系因出生而产生,因死亡而消灭。 因此,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不能通过法律手段人为予以解除的,也不能通过登报声明或双方协议而消灭。 除非孩子被他人收养,则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二、父母和子女断绝关系有法律依据吗 1、自然血亲关系,法律上是不能解除的。目前我国没有关于断绝父母子女关系的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亲生父母子女关系,在基于血缘关系产生,从情感上可以断绝关系,但是在法律上这种天然血缘关系是不可以进行解除的。 2、法律上可以解除的父母子女关系: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