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属于行政法,具体如下: 1、行政法,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与行政相对人和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 2、人民警察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由此可见,要求执法人员执法时出示身份证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规定警察执行公务时有两种表明身份的方式: (1)是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 (2)另一种方式是出示人民警察证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六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一)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 (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