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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标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商标转让合同需要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1)转让人和受让人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
    (2)被转让注册商标的基本情况,包括:商标图样、名称、注册日期、下一次应续展的日期、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
    (3)转让费用及支付方式;
    (4)合同生效方式和生效时间;
    (5)违约责任及双方签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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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商标转让申请怎样办理
    商标转让须使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公布的统一格式的申请书。该申请书可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索取。也可在专业知识产权网下载。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办理的,则由代理组织提供。办理商标转让申请须向商标局提交以下文件:
    1、由受让人加盖公章的《商标转让委托书》;
    2、《商标转让申请书》一份,申请书上应加盖申请人及受让人的印章;
    3、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4、受让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申请人或代理组织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6、按规定交纳商标转让申请等费用。
    如果申请转让的商标是共有商标,还应提交以下书件:
    1、商标由一个人所有转让为多个人共有的,在填写转让申请书时,受让人名称和地址的栏目应当填写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受让人章戳处加盖代表人印章,其他共有人的名称应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后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并加盖印章,其他共有人的地址不需填写。
    2、商标由多个人共有转让为一个人所有的,在填写转让申请书时,转让人名称和地址的栏目应填写原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转让人章戳处加盖原代表人印章;受让人名称和地址填写在相应的栏目中,并加盖印章。原其他共有人的名称应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前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并加盖印章,原其他共有人的地址不需填写。
    3、因共有商标的共有人发生改变(包括共有人的增加或减少)而申请转让的,在填写申请书时,应将原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填写在申请书的转让人名称和地址的栏目中,转让人章戳处加盖原代表人印章,原其他共有人的名称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前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并加盖印章;申请书的受让人名称和地址栏目应填写转让后的代表人名称和地址,受让人章戳处加盖转让后的代表人印章,转让后的其他共有人名称应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后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并加盖印章。附页列表中不需填写其他共有人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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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 14:3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