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扣留的车辆拿回来依情况而定: 1、如果是因为违章行为进行的扣押,处理完违章就可以去被押机关取回; 2、如果是因为道路交通事故被扣押应该在三十日后通知当事人在五日内领取,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3、如果属于其他案件需要至案件审结之后领取。 交通警察扣车违法行为有哪些 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 2、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3、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等的; 4、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等。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条 对扣留的车辆,当事人接受处理或者提供、补办的相关证明或者手续经核实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退还。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实的时间不得超过十日;需要延长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至十五日。核实时间自车辆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提供被扣留车辆合法来历证明,补办相应手续,或者接受处理之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