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海淀区继承房屋买卖如何进行 |
释义 | 海淀区继承房屋买卖的流程如下: 1、先于其他继承人协商; 2、其他继承人无异议的,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 3、分配遗产,办理公证手续; 4、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相关手续。 一、继承公证需要什么证明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要材料如下几条: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 4、亲属关系证明; 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6、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继承的,应当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 7、被继承人父母已经死亡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8、遗嘱继承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二、遗产继承公证手续是怎样的 遗产继承公证手续如下: (一)填写《公证申请表》。 (二)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若是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 2、在被继承人(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3、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4、亲属证明。 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 三、房产继承需到哪里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 房产继承需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有遗嘱的继承人办理继承公证所需的材料如下: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原件; 2、被继承人房产证原件; 3、被继承人单位开具的履历表可以证明与继承人的关系; 4、被继承人所立遗嘱;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6、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如下: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5、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卖方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和身份证明,买方须持购买房屋证明信和身份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手续。 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私买私卖城市私有房屋。 严禁以城市私有房屋进行投机倒把活动。 第十条规定,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 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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