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般来说,“老式私有宅院”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根据有关规定,这类房屋作为二手房上市交易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房屋所有权已经得到有批准权的(一般是区县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出售;二是如果属于非居住用途的,还需与区县土地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缴土地出让金;若仍用于居住的,虽不需签订土地使用权,但要缴纳土地收益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上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上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