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情况下,企业的净资产金额等于所有者权益。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企业权益方面不仅仅包含通常的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还有其他的项目,比如企业财务报表中的少数股东权益,这个时候的净资产就不等于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包括的科目有以下: 1、实收资本,股东按约定投入到企业的资金、实物; 2、资本公积,股东无偿给企业的投入,不需要偿还,由全体股东共有; 3、盈余公积,企业的税后利润的积累; 4、本年利润,企业经营成果,等于收入减成本、费用; 5、利润分配,用来核算分红、企业留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权益受损的股东救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