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还未入住想取消合同 |
释义 | 可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尚未入住,但因一些原因不想租,可以解除租赁合同,但要承担相应责任。承租人是可以退房的,但是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如何承担 违约责任一般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形式。就租房未入住解除合同而产生的违约责任,一般采用赔偿损失的形式。 1、损害赔偿的范围:损害赔偿额应当相当于一方因违约所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2、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因违约所应当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定金: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约定定金,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4、违约金与定金的选择:一般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情况,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选择适用其一。 承租人与出租人签订了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成立,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承租人不想租赁,依照“合同自由原则”可以先跟房东进行协商,如果能够协商一致,可以直接解除合同,若协商不成,那么解除合同就要承担响应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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