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提取公积金显示存在未办结业务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用户之前在该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上申请了住房公积金的其他业务,如提取、贷款、调动、解除劳动合同等申请,此时若用户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的相关业务,就会显示住房公积金未办结。 一、继承人提取公积金手续 继承人提取公积金的,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申请,到住房公积金柜台办理。具体流程如下:1、登录系统;2、选择提取事项,录入提取信息;3、个人授权、承诺。阅读并勾选确认《个人信息核查授权、承诺书》,点击提交,系统显示提交成功;4、提交申请,打印回单;5、住房公积金柜台审核办理。 二、封存的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封存的住房公积金是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办理提取业务的。具体流程如下:申请人首先要获得单位出具的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然后携带审批表、身份证、公积金存折等材料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取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材料通过后,申请者可以通过银行卡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提取公积金手续怎么走 1、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2、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3、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各地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提取规定了不同的条件、流程,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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