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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大病不赔付,肝癌保险还有用吗?
释义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但如若保险合同中未约定肝癌属于保险范围内,保险公司不具有赔付义务。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保险人应当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支付保险金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替代物。”
    2.《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保险单、保险合同应当采用标准条款或者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条款。”
    3.《肝癌保险条款》第二条规定:“本保险合同承保的肝癌是指恶性肝细胞瘤、肝细胞癌、肝内胆管细胞癌、肝内胆管原位癌、肝外胆管癌、胆管细胞癌等肝癌。”
    4.《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保险标的的约定应当明确、具体,不得使用模糊、抽象的用语或者用不明确的方式表述。”
    根据以上法律依据可知,如果肝癌不在保险合同范围内,保险公司就没有承担赔偿责任的义务。因此,购买肝癌保险前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认保险标的是否明确、具体,避免出现无法获得赔偿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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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10:1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