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房屋租赁是怎样 |
释义 | 1、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于2011年7月7日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8号公布,根据2014年3月2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5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该《办法》共37条,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2004年8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的《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实施办法》予以废止。 2、租房手续 租赁双方签合同,发生定金或租金,押金 双方互留对方复印件资料。承租方留房东的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出租方留承租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可划线,写字处理,以防他用) 登记并检查室内家具、电器,设施设备的数量、新旧及使用状况。 一、房屋租赁税费计算 1、营业税的税率为租金收入总额的5%,起征点为20000元; 2、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额的7%,但这个有地区之分,纳税人所在地是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3、教育费附加则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额的3%; 4、房产税则为租金收入总额的12%;印花税是租赁合同总金额的0.1%,但不足1元按1元贴花;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出租房屋占地面积乘以地段适用单位税额来计算,地方教育附加按实际缴纳营业税税额的2%来收。 5、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额就是应纳税所得额的10%.但应纳税额则分两种情况,主要分割点在每次/月收入是否超过4000元。每次/月收入额不超过4000元(含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每次/月收入额扣除住房出租过程中缴纳的税费、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由纳税人负担的出租住房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准予扣除的捐赠额,再减去800元。若每次/月收入额在4000元以上的,则应纳税所得额中减去的800就换成减去收入的20%。 二、房屋租赁凭证怎么办理 携带当事人身份证件外,还应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有关证件、证明和文件: 1、租赁合同。使用统一的房屋租赁合同文本的,可以在订立合同前先向房地产部门领取。 2、《房屋所有权证》。 3、当地政府规定的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的其他文件。 对共有的房屋,要提交共有人的同意书。 委托代管的房屋,要提交委托人授权将房屋出租的证明。 转租的房屋,转租合同应当经过原出租人书面同意,一般可由原出租人在转租合同上签字认可。 已知抵押的房屋,要提供抵押权人同意书。 房地产管理部门在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后,对所提交的各种证件、证明和文件进行审核,凡合格的,即通知当事人领取《房屋租赁证》。 《房屋租赁证》是房屋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可以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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