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产后恢复工资何时发放? |
释义 | 产假工资发放标准及产假天数。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保者由用人单位支付。产假天数根据情况而定,包括98天产假、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增加15天等。产假工资根据实发工资和生育津贴比例确定,低于津贴则补差额给员工,高于津贴则按实发工资发放。哺乳假期工资按实发工资的80%或70%发放。晚婚晚育可增加一周婚假,晚育女性可增加15天产假。 法律分析 一、休产假工资什么时候发 产假工资正常每月发放。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产假天数有多久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三、产假工资发放标准 按照的新规定,除了产假有了适当的调整之外,产假的工资也有了明确的规定。 各用人单位也应当遵照当地的规定去执行。 孕妇在怀孕7个月以上则可向单位申请休假,产前的假期工资按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的80%发放,产期的职工享受同等的基本工资待遇。 而产假工资则需要看以往实发工资以及生育津贴的比例,若实发工资低于生育津贴,则生育津贴发放下来后将与实发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归企业; 若员工每月实发工资高于发放的生育津贴,则产假工资按实发工资发给员工即可。 哺乳假期的工资如果假期在六个半月内,则工资按照实发工资的80%发放; 如果超过六个半月的假期,则延长的那部分时间的工资按实发工资的70%发放。 而如果夫妻双方是属于晚婚晚育的,则男方满25周岁,女方满23周岁成婚的,在原定的三天法定婚假上还可以增加一周的婚假,在此期间,双方的工资、奖金等都应当照常发放。 而晚育则指女方24周岁。 后生产的第一胎,规定晚育的女性可在90天的假期上增加15天的假期。 在此期间,工资也是按照产期工资标准发放以往职工每月的实发工资。 结语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产假工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此外,产假天数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并且孕妇在怀孕7个月以上可申请休假,工资按以往实发工资的80%发放。对于哺乳假期,工资的发放也有相应规定。晚婚晚育的夫妻还可享受额外的婚假。根据具体情况,工资的发放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一条 【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动条件】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四条 【被派遣劳动者参加或者组织工会】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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