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道路两侧绿化带宽度规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种植乔木的分车绿带宽度不得小于1.5m;主干路上的分车绿带宽度不宜小于2.5m;行道树绿带宽度不得小于1.5m。1、一板二带式。这是道路绿化中最常用的一种形式,即在车行道两侧人行道分隔线上种植行道树。此法操作简单、用地经济、管理方便。二板三带式。在分隔单向行驶的两条车行道中间绿化,并在道路两侧布置行道树。这种形式适于宽阔道路,绿带数量较大、生态效益较显著,多用于高速公路和人城道路绿化。三板四带式。利用两条分隔带把车行道分成三块,中间为机动车道,两侧为非机动车道,连同车道两侧的行道树共为四条绿带。 法律依据:《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二、道路绿化规划 (一)、绿地率指标绿地新建主干道道路绿地率不低于40%;如2002年建设的人民路,绿地率达到61.8%,而且在道路两侧建设了大面积的游园绿地。丰收路、塔南路、西环路等道路绿地率都达到40%以上,远远超出标准。(二)、道路绿地布局与景观规划道路绿地布局合理,新建道路一般都有分车绿带、行道树绿带、路侧绿带、交通岛绿带等。分车带宽度从3米至6米不等,人民路中间分车带宽度达到24米宽,遵循以下原则:一般种植乔木的分车绿带宽度不小于1.5m主干路上的分车绿带宽度不小于2.5m;行道树绿带宽度不得小于1.5m;主、次干路中间分车绿带和交通岛绿地不得布置成开放式绿地;路侧绿带宜与相邻的道路红线外侧其他绿地相结合;人行道毗邻商业建筑的路段,路侧绿带与行道树绿带合并规划;道路两侧环境条件差异较大时,将路侧绿带集中布置在条件较好的一侧。 道路绿化景观规划新颖超前,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首先确定园林景观路与主干路的绿化景观特色。一般景观规划中遵循以下原则:配置观赏价值高、有地方特色的植物,并与街景结合;主干路规划充分体现城市道路绿化景观风貌;同一道路的绿化有统一的景观风格,不同路段的绿化形式可有所变化;同一路段上的各类绿带,在植物配置上应相互配合,并应协调空间层次、树形组合、色彩搭配和季相变化的关系;毗邻山、河、湖、海的道路,其绿化应结合自然环境,突出自然景观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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