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积金提取办法: 1、缴存人持提取资料和单位核实盖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书》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 2、审批人对《申请书》以及缴存人提供的有关提取资料进行审核,经确认与原件无误后,复印件留存管理中心,原件退还缴存人; 3、符合提取规定的,审批人在《申请书》填写提取金额、签名并盖提取审批章; 4、缴存人凭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到提取承办银行办理提款手续. 公积金的提取有什么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时;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