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社保断交三个月第四个月再接着交是可以的。中断缴纳社保,其主原因就是因为辞职、离职而造成的。如果重新就业后,可有由就业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协助,将以前的社保关系由原来的参保地转入现在工作地所在的当地社保部门,从社保关系转入到单位后,开始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虽然中断了,但不废止。 补缴社保办理流程如下: 1、用人单位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下载用人单位及职工相关参保信息。 2、用人单位通过《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录入社保补缴明细。 3、用人单位补缴录入完成,打印出《社会保险补缴明细表》、《基本医疗保险补缴情况表》各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4、职工在参保期间,因工作单位变动等原因中断社会保险关系需补缴近三个月社会保险费时,用人单位可直接通过《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报盘,并打印相关社保补缴明细表进行申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