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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轻微追尾无痕迹还要赔偿吗
释义
    轻微追尾无痕迹一般不要赔偿。
    追尾但没有痕迹的不用赔偿。根据规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的才应当赔偿;如不造成人身损害也没有造成财产损失的,则不需要赔偿,但是如果有违章驾驶行为的,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
    发生车辆追尾事故的话,一般情况都是后车的责任,如果前车被追尾,导致车辆受损或车内人员受伤,可以向后车驾驶员或车主索要合理赔偿。如果车辆没有受损、车内人员没有受伤,则不用赔偿。
    如果两辆车发生了轻微的追尾,车身根本看不出痕迹来,发生这种情况,如果双方能协商处理,尽量就协商处理。如果不能进行协商,就对现场进行拍照,留取证据,把车挪到不影响交通的地方,人员撤到安全地点,然后报警,让警方根据现场情况来划定双方责任,然后再进行赔偿。
    通常情况下同车道内追尾,会以后车全责进行赔偿,如果双方对事故责任存在异议应该报警处理,以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结论为准,后续双方按照交强险的相关规定(直接财物损失2000元)由责任方支付赔偿,如果不足部分在按责任比例各自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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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2 23:49:50